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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包项目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包人为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发包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292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888.9576 万元,建设规模:全长约200米,道路规划宽度为 24 米,标准断面布置为 1.5 米(人行道)+1.5 米(生物滞留带)+18米(车行道)+1.5 米(生物滞留带)+1.5 米(人行道)。本项目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南起现状永茂西路,北至再生水厂北侧红线。
2.2发包范围: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详见施工合同 。
2.4质量要求: 同施工质量要求 。
2.5标段划分: 1个 。
(一)竞包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竞包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1 凡有意参加的竞包人,请于竞包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发包文件及相关附件。
4.2 有关本项目发包的其他事项,请与发包代理机构联系。
本次发包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上发布。
发包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朱宇超、陈懿倩
电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
监督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574-8767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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